各設區市科技局,各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工作指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工作指引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加快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加快推進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迅速形成對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支撐,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設目標
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整合集聚產業資源和創新要素,促進人工智能企業、各行業領軍企業、高校院所協同創新,集中建設一批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推動人工智能技術成果轉化應用,支撐廣西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面向東盟的人工智能國際合作高地。
二、建設原則
以人工智能場景應用為牽引,賦能千行百業發展為目標,以科技型企業為主體,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等多方協同為支撐,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高質量建設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
三、建設內容
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主要包括三種類型:
(一)在人工智能細分領域建設一批人工智能新型研發機構。
(二)在廣西重點產業領域和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特色領域建設一批人工智能聯合創新中心。
(三)與東盟國家高校、院所、企業共建人工智能聯合實驗室。
四、重點任務
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的重點建設任務主要包括:
(一)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圍繞人工智能行業應用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突出需求導向賦能我區重點產業發展。圍繞人工智能細分領域和面向東盟的典型應用場景,開展共性技術攻關和新產品研發,助力中國與東盟人工智能創新合作。
(二)促進成果轉化與示范應用。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推動人工智能行業垂直應用落地,推廣標桿行業大模型與智能體,促進人工智能產品創新應用。
(三)提供開放共享服務。面向細分領域建設標準數據集,促進數據開放和共享。為中小企業提供工具集、模型庫、算法包,提供測試認證、安全評測等服務。搭建東盟多語種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平臺,支持開發面向東盟的人工智能應用。
(四)集聚培養人才。吸引人工智能人才和團隊在我區創新創業,在細分領域打造知識共享和經驗交流社區,營造全行業協同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五、申報條件
申報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突出的人工智能技術實力或行業領域創新影響力,能夠發揮人工智能在行業的引領示范作用。
(二)具有向社會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技術基礎和服務能力,能夠有效整合技術資源和數據資源。
(三)承諾對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給予持續的資金、人才、基礎設施等投入,提供平臺發展的保障條件。
(四)申報人工智能新型研發機構,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 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的比例,在職研發人員占在職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年收入總額 |
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究開發 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比例 |
在職研發人員占在職員工總數比例 |
100萬元—1000萬元 |
≥20%且≥100萬元 |
≥40%且≥10人 |
1000萬元—1億元 |
≥10%且≥200萬元 |
≥30%且≥10人 |
1億元—10億元 |
≥5%且≥1000萬元 |
≥20%且≥20人 |
≥10億元 |
≥3%且≥4000萬元 |
≥20%且≥30人 |
2. 參照廣西新型研發機構申報的其他條件。
(五)申報人工智能聯合創新中心,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 牽頭申報單位應是廣西行業龍頭企業,具備較強的行業影響力,能夠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利用人工智能,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應在1億元以上。
2. 研發實力雄厚,有專職研發團隊,專職研發人員原則上應達到30人以上,與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基礎,與人工智能頭部企業或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等建有緊密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3. 創新型企業特征明顯,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000萬元;對于年主營收入10億元以上的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4. 參照廣西創新聯合體申報的其他條件。
(六)申報人工智能聯合實驗室,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 與東盟國家的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合法機構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或合同,建立穩定的機制性合作關系。
2. 在引進東盟國家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團隊、共建海外創新載體及在海外設立或收購研發機構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3. 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要求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4. 高校、科研院所申報,要求已與東盟國家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相關機構共同承擔國家或自治區級科技計劃項目,并按期結題。
5. 參照廣西科技創新合作基地申報的其他條件。
(七)對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廣西產業發展、技術攻關急需建設的人工智能創新平臺;國內外一流高校、科研機構、國家級科研機構或人工智能領域高層次人才團隊來桂建設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世界500強企業、人工智能領域知名企業等來桂建設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大于5000萬元的企業機構建設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采取“論證制”方式組織認定。
六、申報認定程序
(一)單位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根據計劃建設的平臺所屬的類型以及人工智能細分領域、產業領域等確定平臺名稱,在“廣西科技管理信息平臺”系統上(網址:http://gkg.www.lclun.com)撰寫申報表,通過各設區市科技局、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推薦或依托單位自薦,向自治區科技廳申報。
(二)初步審查。各設區市科技局或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的,由推薦單位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真實性、規范性及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并對符合要求的申報單位提出推薦意見,與申報材料一并提交至“廣西科技管理信息平臺”。
自治區科技廳組織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論證環節。
(三)評審論證。自治區科技廳按照規定,提出評審標準和要求,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進行評審,提出綜合評審意見。
(四)結果公示。自治區科技廳參考專家或專業機構評審意見,結合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戰略需求、重點規劃及廣西產業發展需要,統籌考慮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布局、建設單位誠信情況等,提出擬認定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社會各界對公示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自治區科技廳對異議信息進行核查和處理。
(五)結果公布。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報單位,自治區科技廳以正式通知形式對外發布并制作頒發統一的牌匾。
七、支持措施
對經認定建設的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按照規定給予項目、場景、金融、人才等綜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和行業主管部門完善本地區、本領域配套政策,支持引導本地和本領域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發展。
(一)技術研發支持
支持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承擔科技攻關項目,符合條件的,根據研發投入、成果產出等情況,給予3年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總計不超過1000萬元。
(二)成果轉化支持
鼓勵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實施成果轉移轉化,對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實施成果轉化的,在“智果”行動中予以項目支持;對購買科技成果在區內實現產業化,且符合條件的,按不超過技術合同中實際技術交易額的50%予以后補助。
(三)開放合作支持
鼓勵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開展面向東盟的應用研發。在科研項目申報指南中設立面向東盟的人工智能聯合研發方向,對符合條件的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予以支持。
(四)專業語料支持
支持開放一批東盟小語種、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的語料數據,按照規定給予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使用。支持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購買非關聯方市場語料數據,用于模型研發和應用,將語料采購費用納入科研項目經費預算范圍。
(五)應用場景支持
支持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開展人工智能應用場景供需對接,參與場景創建,將重大場景需求凝練為“揭榜掛帥”等科技項目,符合條件的,按研發總投入的25%予以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六)創新應用支持
支持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開發行業領域垂類大模型、智能體和人工智能新產品,并推廣應用。對經國家網信辦備案并符合條件的垂類大模型和智能體,按廣西首版次軟件相關政策予以獎勵。對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產品,推薦納入自治區相關技術、產品推廣應用目錄。鼓勵國有企業在招標采購項目中采購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人工智能自主創新產品。
(七)科技金融支持
將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項目納入“工業貸”“科創擔”予以支持,按自治區有關政策予以貼息和擔保費用補貼。積極向廣西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推介平臺產業化項目,爭取股權投資支持。
(八)人才引進支持
支持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引進人工智能領域領軍人才,申報設立人工智能領域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暢通人工智能領域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才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的綠色通道,建設人工智能人才實訓基地,按自治區人工智能人才政策予以支持。
八、管理評估
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中的人工智能新型研發機構參照廣西新型研發機構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績效考核,人工智能聯合創新中心參照廣西創新聯合體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績效考核,人工智能聯合實驗室參照廣西科技創新合作基地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績效考核。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立年度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應當向推薦單位和自治區科技廳報送本年度的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廣西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重大事項發生變化后,1個月內向自治區科技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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